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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零三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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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陈凌家正热闹的时候,何家文那些大学老师们也没有闲着。

昨天中午在陈凌家吃过饭后,下午就找赵玉宝他们领着去山中湖走了一趟。

切身体会了下那边的美景。

发现陈凌家在那边搭的竹屋小院很是别致清雅,今天一大早就去了。

搞了锅碗瓢盆,说要轮流在那里住上几天。

顺便继续拍摄和观察丹顶鹤。

只是嘛,今天的丹顶鹤很反常。

一大早飞出去之后,就再没回来。

“哎,等会儿,那是啥东西,这么大个头,长得跟大鹅似的……”

询问过村民和陈凌之后,知道让随便挖,就试过几次。

然而……

豺狗子比狼还凶残不好惹。

这马不说别的,以前身上总是干干净净,一尘不染的,马鬃好看,马尾好看,身上皮毛发亮,跑起来简直神骏非常。

用铡刀切好,归类储存。

当然了,这肯定不是陈凌懒,是他现在体会到身为一个笔者对自己写出来文字的珍惜。

余启安这会儿也发现了小青马身上奇怪的地方。

而且余启安来了,要是不管她,她肯定要跟村里那群皮猴子去到处抓鸟了。

这话是说对了。

而且这样的充满童趣的玩法,让这些久在课堂,时常严肃待人的老师们一下子放开了心怀,玩得无比起劲。

当真不足为外人道也。

“行了,先回家吃饭吧,没啥舍得不舍得的,再不听话就把它卖了。”

陈凌心里肯定是舍不得的。

连王真真什么时候偷偷溜走的都没发觉。

“那是大雁,前几天刚捉的,走走走,回家吃饭,边吃边说。”

陈凌一觉睡舒坦了,就起来泡了杯醒神的茶,去楼上守着两个小娃,顺便拿出来两张纸,写两页儿童故事,写完后让媳妇查查错字,自己再把过两天要建的暖棚画一画。

陈凌看着看着书就情不自禁的打起了瞌睡。

看完那封出版社的回信之后,他心里乐孜孜的想道,怪不得赵叔说我有天赋呢,别说,我还真有一点天分。

“竟然是云豹……”

这话一出,小青马立时身体一僵,当即就不咧嘴了。

陈凌家农庄这边,余启安跟睿睿到底是干了一仗,刚刚热闹完。

学校留的作业也比平时多了点。

“什么鸡,什么鸡?!”

家养就得有家养的样子。

这一玩得起劲了,就走的比较远了。

“对对对,我们多留几天就是了。”

抓起来更容易,更简单。

没想到在这里竟然发现红腹锦鸡了,而且是成群的红腹锦鸡。这也没错,大秦岭周围是它们最主要的活动区域。

所以这两天他收信之后,就是在等那边的回复。

陈凌见状瞟了这流氓马一眼,对余启安道:“既然你觉得这马这么好,你牵走啊。”

“豹子!”

小朋友的可爱就在于这一点了,他们喜欢就是喜欢,讨厌就是讨厌,是装不出来的。

然后焦躁不安的在牲口圈‘吧嗒’‘吧嗒’的走来走去,来回转圈,来回踱步。

于是在这边等啊等,等到过了晌午,也没把丹顶鹤等回来。

余启安闻言先是一脸欣喜若狂,随后想到小青马的情况,也是脸色一滞,皱着眉头叹气道:“算了,不现实,你这马,除了你,没人拿得住。”

是啊,能一蹄子踢死发情公马的母马,在烈马里头也是数一数二的,绝对的性烈如火。

而陈凌他们呢,吃完中午饭。

暖融融的,也不刺眼,跟春天的太阳也没什么两样了。

“看模样有点笨重,应该是怀孕的母兔子……”

只是上次走的匆忙,也没仔细品尝竹鼠的味道。

自己没啥事了,就回来,一边守着王真真写作业。

一帮老师当即就很激动。

他们俩前脚刚走,小青马就一骨碌从草堆里爬起来,一双铜铃般的马眼,满是惊恐。

要是改的多,就托他的赵叔叔给换一家出版好了。

“别顾着惊讶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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